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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2021年预算较比去年持续缩减

来源:广电视界      发布时间: Apr 1, 2021

2021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各级政府都要节用为民、坚持过紧日子。”2021年,虽然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国外的疫情发展依然不容乐观,国内经济发展形势虽然相对乐观,但还需要更多引擎驱动。为此,过紧日子仍然是当前政府以及广播电视行业的重要措施。

刚刚公布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1年部门预算显示,照比2020年部门预算,在大部分支出上均有一定程度的缩减,同时也有某些项目预算略有增加。

一、2021年部门总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外交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451,019.54万元。

二、2021年部门收入情况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1年收入预算451,019.5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1,543.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9,651.15万元,事业收入40,386.19万元,其他收入58,225.6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213.32万元。

三、2021年部门支出情况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451,01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697.49万元,项目支出198,322.04万元。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0,403.4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99,651.15万元、上年结转50,752.27万元;支出包括:外交支出62.8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389.1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6,786.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913.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51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9,651.1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85,893.12万元。

主要原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了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中涉及的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同时合理保障了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等必要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外交支出46.00万元,占 0.02%;科学技术支出7,353.16万元,占2.4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5,872.93万元,占85.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28.06万元,占6.38%;住房保障支出17,251.00万元,占5.76%。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一)外交(类)支出46.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92万元,下降89.50%。

其中:1.外交(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支出4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9万元,下降29.23%,主要原因:不再缴纳亚太广播发展机构会费。

2.外交(类)其他外交支出(款)其他外交支出(项)支出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7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2021年不再安排亚洲合作资金项目。

(二)科学技术(类)支出7,353.1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794.93万元,增长12.12%。

其中:1.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支出2,397.2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0.53万元,增长1.29%。

2.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支出3,485.90 万元,比2020 年执行数增加879.90万元,增长33.76%。主要原因:新增一次性科研项目。

3.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支出1,47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15.50万元,下降7.28%。主要原因:减少一次性修缮购置类项目支出。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5,872.9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94,825.15万元,下降27.04%,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支出40.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40.00万元。主要原因:增加相声传承保护项目。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支出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406.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491电台旧址修缮工程项目不再安排预算。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234.7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939.28万元,下降18.15%。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相关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4,532.0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2,230.37万元,下降33.27%。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相关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机关服务(项)支出6,570.7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047.90万元,下降23.76%。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 的要求,减少相关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监测监管(项)支出40,772.1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40,272.14万元,增长8054.43%。主要原因:科目间结构调整,将原安排在“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 的监测监管相关支出调至本科目。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传输发射(项) 支出141,484.37万元(2021年新增科目),比2020年执行数23(科目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广播(项)”,2021年已停用)减少51,328.66万元,下降26.62%。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相关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广播电视事务(项)支出352.97万元(2021年新增科目),比2020年执行数(科目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电视(项)”,2021年已停用)增加57.05万元,增长19.28%。主要原因:由于事业单位人员增加,该科目基本支出增加。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支出37,885.9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68,242.13万元,下降64.30%。主要原因:一是科目间结构调整,将原安排在本科目的监测监管相关支出调至“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监测监管(项)”支出。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相关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128.06万元,比2020年预算执行数增加8,029.10万元,增长72.3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009.7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676.29万元,减少45.48%。主要原因是:中央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改革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社保发放,相应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支出485.8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19.92万元,减少19.80%。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相关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1,088.2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6,190.11万元,增长126.38%。主要原因:有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调整至本科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5,544.2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635.230万元,增长190.42%。主要原因:有关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调整至本科目。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7,251.00万元,比2020年预算执行数增加500万元,增长2.98%。其中: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2,960.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00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531.00万元,与2020年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3,760.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00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符合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应发放购房补贴的职工人数相应增加及人员职务职级变动,相应增加财政拨款预算。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5,995.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298.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 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经费18,69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无形资产购置等。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45.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63.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09.35万元,公务接待费172.09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14.8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123.17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机关 运行相关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713.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528.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61.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124.6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有车辆61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25辆(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1辆、其他用车49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除部级领导干部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之外的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2,423台(套),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73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3辆,主要是车辆报废更新,2辆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为其他用车。安排购置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14台(套),单价100万及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3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655.92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489.00万元。

(五)广播电视内容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该项目以创作导向和精品力作为重要抓手,对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少儿节目、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目、艺术院团演出节目等重点领域的生产制作、播出放映、创作编排等环节给予扶持、引导和奖励,推动广播电视作品从“高原”向“高峰”迈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2.立项依据:《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推出优秀作品,加大对创作生产的投入,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体现时代文化成就、代表国家文化形象的文艺精品。《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对电视剧、公益广告、动画片等重点领域繁荣发展提出具体要求。根据上述文件精神,设立此项目。

3.实施主体: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具体由宣传司、电视剧司、传媒机构管理司、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国广播艺术团(中国电影乐团)、中国爱乐乐团等单位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通过对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少儿节目、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目等的生产创作、传播推广进行扶持和奖励,推动提升作品质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艺精品佳作。通过实施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和中华文化广播电视传播工程,支持创作生产一批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具有大众亲和力的动画片和节目栏目,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向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无偿提供电视剧、动画片片源,推动少数民族电视译制事业发展,丰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供给。

5.实施周期:本项目计划长期实施。

6.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2,247万元,主要包括:(1)安排资金7,570万元,主要用于引导和扶持电视剧、 纪录片、动画片、少儿节目、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目等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鼓励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广播电视精品佳作。

(2)安排资金99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和中华文化广播电视传播工程,对中国经典民间故事题材的电视动画片、网络动画片,以及戏曲、民歌、诗词等传统文化题材的优秀广播电视节目进行扶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国民文化自信。

(3)安排资金680万元,主要用于向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无偿提供电视剧、动画片片源,推动少数民族电视译制事业发展,丰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供给。

(4)安排院团创作补助经费3,00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广播艺术团(中国电影乐团)优秀音乐作品、曲艺作品、综艺晚会、舞台剧和中国爱乐乐团优秀交响乐的创作。